张海龙
年年三一五,今又三一五。
抛除央视“3·15”晚会每年的揭黑猛料,再剔净各地消协在地方媒体上的亮相讲话,用一年365天减去“315”这个在中国喊了不到20年的数字,我们还剩下什么?我们的消费者权益还有什么?运动式执法和日常消费维权怎样平衡?从1997年中消协制定年度主题以来我们的生活都发生了哪些变化?
这是一道简单的算式,却拥有着无比开放的回答空间,甚至每个人都会有各自不同的体会。
生活的变化显而易见,从最早的王海打假、精神赔偿、装修污染、医疗事故、食品安全、房产陷阱、汽车赔偿、航班延误,一直到后来的盗卖信息、消费储值、房屋预售、电信收费、WINDOWS黑屏、洋快餐问题、不公平的商业机动车保险……从具体的物质生活到质疑制度设计,再从中国企业转向跨国公司,生活总体一路向好,问题当然也层出不穷。与生活品质同步上升的,是我们的消费者权利被一点一点唤醒。
与“3·15”这个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相应的,是我们已经置身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中。与“消费”这个重大经济行为相关的,是现代社会与现代人的“公司化生存”。就本质而言,公司是一种社会组织和人文组织,是一个以满足社会需求为目的,把人们联合起来的社会机构。在全球化的今天,消费已无国界之分,权利乃是普世价值,公司正在把国家与国家的边缘日益模糊化。
所以,物质生活的美好并不仅仅在于提升了生活质量,而是通过经济力量真正促进了权利意识。我们每天都在消费各种各样的产品,实际上我们消费的却是彼此的信任。企业不可作恶的真正缘由正在于此——没有人可以孤立存在,你的产品伤害了他人,破坏了这个有机体,最终一定会被反弹,再殃及自身。
秘鲁经济学家德·索托在《资本的秘密》中,曾经有以下陈述:“我们考察一下世界上最成功、最有钱的企业家比尔·盖茨,有多少人思考过一个开放的市场、透明的资本带给他的动力?除了个人天赋之外,他的成功有多少应该归结于美国的财产所有权制度?没有美国的专利法保护制度,他能创造出多少软件革新?没有可执行的合同,他能进行多少交易和长期计划?没有世袭继承制度,他如何把他的财富帝国交给他的子女和同事?”
365-315=50。50的谐音是“我你”。这个算式的真正价值,就在于厘清“我和你”的关系,让我们明白消费绝非小事,而是至关重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