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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对方:邓小林,35岁,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理由:涉及公司隐私;没有个人社交圈;工作情绪易受对方影响
35岁的邓小林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,他并不赞成夫妻双方在同一家公司上班。
“在银行和外企,如果出现办公室恋情,真的要结婚了,单位都会劝退一方的。我以前在一家外资事务所,就是这种处理方式。开始我们不理解,但经过了解后,觉得公司这样做是有道理的。比如我们所里有一对夫妻员工,一个人是财务,另一个人是律师,那么,这个律师就会了解到整个事务所的财务状况,以及其他律师的进账及奖金情况。这对其他人是不公平的,况且这些事情在外资企业是非常敏感的。所以我觉得这样的游戏规则,对职场是必需的。”
“而且,人总是要有自己的社交圈吧,两人总是在一起,没有隐私了啊。我有个朋友,夫妻俩一个企业的,我觉得这兄弟挺没意思的,每天下班,老婆盯着呢,我看他那个惨啊,只好乖乖跟老婆回去。我们其他几个兄弟,往往会去酒吧,玩个痛快,极其开心,我觉得这才是男人的生活。我们都觉得这哥们特别可怜,每天见到什么人,交往了什么人,老婆都一清二楚的,这滋味反正我是不敢想像的。”
“其实我这个哥们人挺好的,业务也不错,但是他老婆对他管得特别严,如果他与哪个女同事说话时间长了,或者开个什么玩笑,他老婆马上会发现,然后就会给那个女同事颜色看。我觉得他早就该离开这个公司了,只是因为职位还不错,所以一直忍着。但是我觉得不值。”
“我觉得,夫妻之间还是保持着一定的新鲜感,互相从事不同的职业,可以互相充满好奇,甚至你看到她的成绩,会对她有一种佩服,这样,才有利于感情的持久。相反,在一个公司里面,工作都好还可以,如果一个人工作不好,被批评了,另外一个人一定会不舒服,没法儿不影响工作情绪。这就是平添的烦恼了。我做业务的一个公司里,有一对夫妻,男的业务能力差,做人也有问题,整天被领导批评,搞得这女的也特别郁闷痛苦。我觉得这完全是因为在一个公司的缘故。”
“所以,要问我这个问题,我的答案非常坚定,坚决不支持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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