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网
Eng|繁体||
您所在的位置:
杭州网>城市周刊
 
出租房变“凶宅”,贬值风险谁承担?
2010-08-04 10:41:33    杭州网

民间陪审团

成元则,男,34岁,律师

所谓“凶宅”,《现代汉语词典》释为:“不吉利的或闹鬼的房舍。”这是一种迷信的认知。现实生活中,人们通常也是这么来理解的。那么,良屋变成了“凶宅”,房屋的价值是否贬值呢?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,许多人用“秒杀”的速度就能做出肯定的回答。可是,良屋变成了“凶宅”,房屋的贬值为何得不到法院的认可呢?

那是因为,房屋的市场价值,即房屋的价格,主要取决于市场经济规律。市场机制决定了房价高低的波动。这种波动为公众所知却不以公众意志为转移。因此,对于房屋市场价值的波动是能得到法律认可的。可是,房屋发生了非正常死亡事件后,虽然可能导致人们对房屋的评价和认可度降低,从而导致房屋的价格下跌。

但是,这种价格波动的影响范围大小、幅度高低、时间长短都是不确定的,并且完全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志。只有那些知晓房屋发生了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人们,才有可能对房屋作出偏离市场价值的评价和判断,而且这种评价和判断,受评价人的文化程度、社会观念、科学素养等因素影响。对于那些文化水平较低的,对迷信又深信不疑的人来说,如此“凶宅”也许会大大贬值。而对于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科学素养的人来说,他们也许并不那么忌讳房屋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,房屋的价值贬值就非常有限,甚至有人认为不会发生贬值。

而且,随着时间的推移,非正常死亡事件在人们心目中也会逐渐淡忘,“凶宅”的社会认同度会发生转变,是否存在贬值及贬值的程度也随之改变。因此,良屋变成“凶宅”后,所谓的房屋贬值,与房屋的市场价值波动有着本质的区别,并不是真正的价值贬值,而只是极少数特定人对“凶宅”价值的一种评价,这种评价又因受人们的主观观念的影响,有着很多的不确定因素,因此得不到法律的认可。

需要提及的是,良屋变成“凶宅”后,对房屋的再出租或出售会产生不利的影响,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。由此,肯定会给房主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。那么,这样的经济损失,应当由谁承担呢?

由于房东出租房屋,属于一种经营行为。任何经营行为,都有一定的风险。房租出租,不可能完全杜绝在出租屋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,这就是房屋出租无法避免的风险。房东出租房屋,在享受出租经营利益的同时,应当承担出租经营带来的风险。因此,良屋变成“凶宅”后,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,应当由出租人,也就是房东承担。

来源:杭州日报    作者:文/紫云 江水    编辑:郑海云    
 

我也来说两句: 0条评论 查看评论
会员登录名 密码
 
     图库
 
调皮海豚表演跳高
 
盘点世界杯抽 ...
 
生死杀戮
 
伤别世界杯
 
世界狙击比赛
 
 
搜索 范围
  社会新闻
·大篷车改造成移动花园
·模特背后不为人知的生活[组图]
·网上传美女开宝马上学照被指炒作
·粉红女郎街头大秀微笑(组图)
·12岁女孩被湖南师范大学录取
·日本新娘机器人艳惊四座
·美国一男子两年减肥186公斤
·印度村民为青蛙举行婚礼
·体验32万一晚的奢华套房
·村民听信谣言毁林挖宝

调皮海豚表演跳高

盘点世界杯抽签佳丽

非洲斑马群嬉戏打闹

全球震撼闪电奇观

有妻体贴如斯

给老板点烟
王力宏自揭初恋 曾轶可被叫曾哥尴尬
舒淇挖墙脚 成功挤掉章子怡代言阿玛尼
家丑再外扬 蔡依林被曝不孝顺爷爷奶奶
《山楂树之恋》首发剧照 男主角曝光
郭德纲弟子殴打记者监控录像被公开
经纪人跳槽 小S还能在康熙嚣张多久?
高圆圆机场啃面包雷人吃相尽失玉女形象
Lucas三岁生日 张柏芝曝光母子三人照
 

网站简介  |  关于我们  |  广告服务  |  建站服务  |  帮助信息  |  联系方式
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浙B2-20060221 | 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:1105105
杭州网(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)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
法律顾问: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